一、招标条件
南京中国足彩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17]25号)。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组团室外雨污水管检测服务(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2、工程地点:东至宁芜公路、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3、合同估算价:13万元。
4、招标范围: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组团室外雨污水管检测服务(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检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服务期:按发包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度需求20日历天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直至满足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要求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管道检测计量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管道检测岗位合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未涉及重大诉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提供以上条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公告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4 日止。
2、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京市中国足彩网台区竹影路5号1栋11楼现场购买。
4、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
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合格性,投标申请人只有满足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国足彩网台区竹影路5号1栋11楼1117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国足彩网台区竹影路5号1栋11楼1117开标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联 系 人:屠宁
联系电话:025-83328519-8044